據新華社
  國防部新聞事務局14日就中美簽署“兩個互信機制”答記者問時表示。建立兩個互信機制是中美兩國元首作出的戰略決策,是兩軍關係長期穩定發展的機制化保障,也是加強對彼此戰略意圖瞭解、增強戰略互信和管控危機、預防風險的重要措施。
  當天,有記者問,11月12日中美兩國元首共同宣佈雙方已完成“兩個互信機制”文本簽署的消息,請介紹“兩個互信機制”的基本情況。
  國防部新聞事務局表示,“兩個互信機制”指“建立重大軍事行動相互通報信任措施機制”和“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”。2013年6月,中美兩國元首在安納伯格莊園會晤期間,習近平主席提出建立上述兩個互信機制的倡議,得到奧巴馬總統的積極回應。此後,兩國防務部門和軍隊通過多種渠道,進行了10餘輪深入磋商和溝通。在雙方共同努力下,雙方就簽署關於“兩個互信機制”的諒解備忘錄達成共識。關於“建立重大軍事行動相互通報信任措施機制諒解備忘錄”和“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諒解備忘錄”的文本已於近期由兩國國防部長簽署完畢。
  建立兩個互信機制是兩國元首作出的戰略決策,是兩軍關係長期穩定發展的機制化保障,也是加強對彼此戰略意圖瞭解、增強戰略互信和管控危機、預防風險的重要措施。中方願與美方一道,以此為契機,繼續深化軍事交流、增進互信、加強合作、妥處分歧、防範風險,共同努力推動中美新型軍事關係不斷向前發展。
  (原標題:建立兩個互信機制是中美元首作出的戰略決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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