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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主管部門相繼掛牌成立後,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漸行漸近。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,由國土資源部主導、多個相關部委參與的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日前已推開,多個城市被安排先行試點,明年有望全面推開。權威人士說,《條例》最快可能年內出台(12月2日《中國證券報》)。
  嚴格意義上說,不動產登記制度與反腐敗工作並沒有直接的關係,不動產登記就是給不動產上一個“戶口”,通過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,實現信息的實時共享,就如同公民身份證信息實現聯網一樣。也就是說,不動產登記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,建立這個基礎平臺之後,很多實質性工作才能有效展開。不過,儘管不動產登記制度不能“直接”有助於反腐工作,但是卻可以“間接”支撐反腐工作,並且成為助推反腐工作的“新利器”。比如,許多公眾就希望不動產登記的新平臺可以成為“以人查房”的反腐利器,直插貪官的“心臟”。實事求是地講,在當今“房姐”“房叔”“房嬸”輩出的年代,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開展,對他們來說顯然是一個“利空”消息,由此被公眾寄予厚望,自然也在情理之中。
  其實,不動產登記的作用,絕不僅僅局限於“上個戶口”“摸清底數”等方面,也並非實現“基礎性工作”和“信息共享”那麼簡單,反腐作用很大。一方面,在信息化社會環境中,信息的真實性和對稱性,決定了一個自然人的信息已很難造假。比如,過去銀行存錢可以用假名、假身份,現在隨著信息化制度的建立,實名制的法制化保障,個人信息更加真實準確和完整,貓膩的事情已難有存在的空間。利用假名登記,首先是身份證系統不支持,存在銀行的錢取不出來,買的房子也不可能得到法律保護;其次是不動產登記,可以藉此打假,清理眾多不實的虛假個人信息,讓不動產最終得到最有效的確認。
  另一方面,推行不動產登記,對普通百姓的利益毫無影響,但對各類公職人員卻有很大影響,甚至是決定性的。比如,一些官員名下的房子,總得有個來龍去脈,即便是過去福利分房時代,按照職務級別分配住房,官員也就一套房,或者是父母留給的房,這些房子都具有合法身份。如果官員名下或者家屬一下子整齣好幾套、幾十套房,敢問他的工資等合法收入如何支撐起購置這些房產的龐大資金?一個官員的家庭擁有超過收入支撐的多套房也得有個說法,如果沒說法,豈不是“巨額財產來源不明”?
  不動產登記,既是一項規範不動產登記的制度,也是一個新的反腐“打虎”利器。這個“打虎”利器如何使用,希望有關部門研究利用。在官員提拔任用公示時,不妨同步介入不動產登記系統予以確認,一旦發現官員的收入與房產信息不實,應立即跟進深入調查,查清官員的房產來源。  (原標題:評論:讓“不動產”登記成為“打虎”新利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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