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四中全會主題為“依法治國”這一消息發佈之後,香港媒體對此高度關註。香港《文彙報》13日刊文指出,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開啟法治中國的新徵程,作為法治建設的首要環節,中國新一輪立法改革已箭在弦上。更新立法理念,提高立法質量和實效,發揮人大在立法中主導作用,防止地方保護部門利益法制化等改革路向備受期待。有專家認為,四中全會之後,大幅修改法律將提到議事日程,中國或有160多部現行法律需要修改、完善或廢除。
  深化立法改革
  從建國初期的無法可依,到201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建成,新中國法律體系建設見證了從人治到法治的漸進轉變。然而,中國在立法上存在的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。“我們現在立法缺乏一個總體思考。現在立法多少有一點走一步看一步。急的先立,很被動,缺少一個統籌的總體安排。”中國法學泰斗江平說。
  去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,會議圍繞立法改革提出了“提高立法質量,防止地方保護部門利益法制化”,“完善規劃性文件、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”等努力方向。在黨的全會上提出法治方略、做出法治部署,並不鮮見。但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,將對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》作出決定,卻為公眾矚目、引各方議論。有專家相信,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具體落實三中全會的部署,立法改革措施有望進一步深化。
  專家:理念要更新 法律“宜粗不宜細”
 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陳冀平指出,要更新立法理念,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行程後,立法公國的核心人物要通過大量立法實現有法可依。這些法律“宜粗不宜細”,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、反應人民意願、得到人民擁護。
  在國內法學界看來,如何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,是當前立法改革的重大課題。“長期以來,行政機關都習慣讓自己的相關部門去起草法律,比如稅法肯定是稅務機關起草,土地管理法肯定是土地管理部門去起草,各部門的利益免不了會體現在法律條文中。”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、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馬懷德向媒體指出,要逐步減少部門立法,讓更多的立法活動由人民代表大會、常委會或者是人民代表大會所委托指定的相關機構去研究起草。
  馬懷德還認為,時代在前進,法律體系必須隨時代和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。他相信,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後,大幅修改法律會提到議事日程,中國現行240多部法律,需要修改完善甚至廢除的法律達到將近160部,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成果,回應不斷變化的社會變革的要求。(蘇葉)
(原標題:港媒: 四中全會將深化立法改革 法律體系需與時俱進)
(編輯:SN1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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